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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条冠以《医生私收患者一万元红包》的视频在网络上很火,此事源于一个脑出血患者家属先同意“飞刀手术”,而后偷偷录下私下付款交易的视频进行举报的“告密”行为,医院、当事医生被处罚收场。看起来,似乎患者在这场较量中,获得了胜利,而“制度正义”也得到了弘扬。医疗资源在我国一直分布不均,大城市聚集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包括设备、人才、匹配服务等。而其中,医疗人才是最为宝贵的财富,毕竟,再好的机器只能发现病情隐患,医生才是那个将病患解除的关键角色。因此,引进具备丰富经验的医生尤其是高级职称的医生,医院的渴望。但矛盾的是,高水平医院的低待遇无法相称,医院留不住优秀人才。01何为“飞刀手术”?为打破这种医学人才的不均衡状态,“飞刀手术”应运而生。飞刀手术,医院在没有能力治疗的前提下,从优质资源地区引进一位临时医生来到本地进行短暂治疗,这个过程中,患者可以就在本地享受到大城市的优质医学人才服务,还不用忍受路途颠簸,等待排号、床位等等麻烦,而价格一般也都是在商议下决定,患者及其家庭完全具有知情权,是可以有选择的,即同意就聘请外地医生来治疗,不同意则由本地医生尽力而为。一般来说,在价格不是过于离谱的情况下,当地医生出于谨慎,建议飞刀治疗,肯定是有其合乎科学的解释的。所以,飞刀治疗,在中国当前的现状中,是有其合理性的,甚至是有其必要性。至于是否合乎规范,则是管理部门在制度设计方面的责任。02患者告密是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而从患者角度来讲,面对重病,如何决策?如果患者清醒,则由患者来决策;如果患者不清醒,则由其家属来决定。患者本身基本上也清楚当地的医疗资源状况,对当地医生的水平也有一定了解。如果当地主治医生在自己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建议患者选择“飞刀手术”,可以说是对自身职业和患者生命的尊重。那么,患者事后选择告密,合情吗?合理吗?合规吗?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告密的患者,并没有得到舆论的支持,甚至当地的病患们,还很痛恨他。从契约精神角度来说,患者当初同意了这个“飞刀手术”的建议,同时也接受了一万元的“专家治疗费”(按协议是私下给,不开收据)。患者事后举报违背契约精神。当地病患者们之所以痛恨这个人的举报,是因为在当地,医学高端人才稀缺,疑难手术只医院的技术人才才能解决,而通过“飞刀手术”,患者可以在享有当地医疗优势(如挂号、病床、医保)的前提下,享受外地高级医学人才的服务,很大程度上是方便了病人。若是前往外地就医,则在时间和精力上,都是难以承受的负担。而这次举报事件造成的影响,便是让外地医生“给再多的钱也请不来了”。03“飞刀手术”体现了医生的专业价值和社会需求,但同时涉及了违法行为站在医生角度来看,“飞刀手术”,是在个人的工作之余,利用的是闲暇休息时间赚了外快。同时,医院解决了一些疑难问题,更重要的是,可能解救了一医院看病诊断的病患者的生命。而“飞刀手术”所赚的外快,正是医生自己专业技术价值的体现。在目前的制度中,医生“飞刀手术”,属于违规现象。而类似于“飞刀手术”的,是制度允许的“多点执业”和“会诊”。区别在于,“飞刀手术”是医生个人的私下行为,“多点执业”和“会诊”医院之间的公开合作。那为什么医生更愿意“飞刀手术”,而不愿意申请“多点执业”资格呢?据行业内部医生透露,一方面,制度内的合规“多点执业”,医院高层所反对,医院的医生不愿意得罪上级领导不去申请多点执业资格。另一方面,制度内的多点执业和会诊,医院机构之间的协议,执业的报酬过低,不能体现出医生专业价值所在,而“飞刀手术”是私下协商行为,是一种价值认同,报酬相对高很多倍。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医生私下“走穴”,不至于影响单位内部人事关系和圈子面子,好处多多。当然,医生“飞刀手术”的报酬,是一个灰色地带的收入,涉及税收问题,其本身有一定的违法性。但是,对于“飞刀手术”事件,真的就只有一罚了之吗?既然患者有强烈需求,医生又有价值输出的能力,为何不在制度上去完备它呢?04制度上规范“飞刀手术”行为而不是禁绝了之,尊重医生专业技术的价值而不是漠视一查百度,“飞刀手术”的讨论很多,来自百度问答、贴吧、论坛等等,大家都争辩得很激烈。而且,总体上看,多数人是默认“飞刀手术”的意义所在的。为什么呢?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衡是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高端医学人才也是稀缺资源,而有急切需求的病患者们,却是散布于全国大大小小的地方,医院、医院,每天都有很多患者有求助“名医”的必要,而现实却不可能做到。从农村到大城市,路途遥远,旅途费用不菲,医院的挂号、住院的遥不可及的事实及更为昂贵的治疗费用,这不是一般中国家庭能承受得起的。而“飞刀手术”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直接由患者对接名医,省钱,高效,医院的患者愿意接受“飞刀手术”行为。但是,医生“走穴”,毕竟是属于偷偷摸摸的行为,手术团队不是熟悉的人,手术环境不是熟悉的场所,这些都潜藏着风险;患者在手术后的后续护理及病情的跟进,不容易得到当事主刀医生的随时跟进,很可能出现意外情况而未得到及时的汇报反馈,导致死亡发生。因此,从制度上去规范“飞刀手术”现象,而不是盲目地约束这一现象,是当今卫生管理部门的重要课题。在制度规范中,要充分体现出医生的行医自由权和专业价值,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医疗事业进一步发展,才能真正让医生“白衣天使”的美名有合法的着陆点,而非飘在空中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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