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周后的晚期早产促胎肺成熟用还是不
摘要
孕34-36周(晚期早产)和孕37周以后出生的新生儿相比,有更高的呼吸系统疾病及其他的并发症。但倍他米松对于晚期早产是否可降低此类新生儿并发症尚未知。
该多中心试验将孕34~36周5天有早产风险的单胎孕妇随机分为两组,间隔24小时分别给予肌内注射两剂倍他米松或安慰剂,观察近期不良结局为新生儿最初72小时接受治疗率(使用持续正压通气或高流量鼻氧管至少2小时、给氧分数至少0.30,时间4小时以上、体外膜肺氧合或机械通气)或死胎或出生72小时内新生儿死亡。
倍他米松组名新生儿中的人(11.6%)及安慰剂组名新生儿中的人(14.4%)出现近期不良结局(RR0.80,95%CI0.66~0.97;P=0.02)。严重呼吸并发症、新生儿湿肺、应用表面活性物质、支气管肺发育不良的发生率在倍他米松组也明显较低。绒毛膜羊膜炎或新生儿败血症的发生在两组间没有明显差异。新生儿低血糖在倍他米松组更为常见(24.0%:15.0%,RR1.60;95%CI,1.37~1.87;P0.)。
对于有晚期早产风险的孕妇,给予倍他米松可明显降低新生儿呼吸系统并发症的发生率。 文献短评对有早产风险的妇女,产前应用单疗程皮质类固醇治疗可降低新生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机率及严重程度,对于改善早产儿的循环稳定、减少脑室内出血或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发生也有显著的疗效,这一应用在NIH、ACOG、RCP和其他重要组织已达共识,推荐对于有早产风险的妇女在孕34周前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以降低早产有关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至于34周以后的晚期早产,因为缺乏足够的研究资料,且孕34~35周出生的新生儿几乎都能存活,和足月新生儿的存活率相比差异不足1%,所以从皮质醇应用共识的初期,就将用药上限定在了孕34周。
ACOG推荐有早产风险者只在34周前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然而,RCOG推荐的治疗时限延长至有早产风险的34周6天,以及计划性剖宫产的39周前。后者主要基于一项足月剖宫产产前应用皮质类固醇的研究结果(ASTECStrial),显示应用皮质醇可明显降低新生儿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
现在发现晚期早产儿(孕34~36周6天)和足月儿(孕37周以后)相比,会发生更多的新生儿及幼儿期的呼吸系统并发症。晚期早产阶段分娩者占所有妊娠的8%,因此,有必要重新评估产前皮质醇的应用是否对该阶段有益。
这篇发表在新英格兰杂志的大样本多中心的随机对照研究的结论支持在晚期早产的阶段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以降低新生儿在出生72小时内的呼吸系统并发症,每治疗25人将可预防一例严重呼吸并发症。应用皮质类固醇后,新生儿低血糖虽然普遍,但产生短期可限制的作用,未对新生儿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尽管如此,仍推荐对用药后出生的新生儿监测血糖。
同时,此阶段为大脑细胞分裂活跃生长期,理论上皮质醇的应用有可能会对神经发育造成不良影响,但尚缺乏可靠的研究数据。故在广泛应用皮质醇于34周后的晚期早产风险者前,激素暴露的长期安全性,仍需要更多资料的支持。 作者:周健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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