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十月、迎接新生命,这是每一个家庭都会经历或者渴望经历的一段人生旅程。

不过,很多时候,这段旅程走得是否顺利,并不完全在我们的掌控之内,连医生们也只能“听天由命”。

很多人都想当然地以为,孩子出生了,“出厂设置”应该都是很完美的吧?那可不一定!工厂的流水线上出来的“产品”尚且不能保证个个“合格”,更何况,生命是一种非常特殊、极其复杂、容易出错的“产品”。孩子身上携带了什么基因、在经历环境的“磨练”之后会有什么变异,这些基因会导致什么样的特征或缺陷,很像是一场“基因抽奖”,最终抽到的结果,很多时候是难以预料的,就连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我们也只能估算,而且往往都有偏差。

目前,儿童盲已成为了全球五大致盲因素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了避免儿童盲现象的不断发生,从年开始,国家妇幼司要求对新生儿科所有住院患儿进行眼底筛查开始。据统计,其中有不少的新生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眼底疾病。

早发现眼底疾病的患儿中,虽然有一部分是无法治疗的,但是可以通过早告知,让父母事先有个心理准备,规划好孩子的未来,同时在生二胎前可以提前计划做好优生优育、基因检测。

一、为何要进行新生儿眼疾筛查?

1、视觉对人类智力发展的重要意义。

人类的智力发育由感知开始,向后依次为注意、记忆、思维和言语。五种感知系统中视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触觉)带来的信息占据83%的比例,因此拥有良好的视力是人类智力发育的重要基础。视力损伤可能导致孩子智力发育障碍,生活能力丧失,社会适应能力低下等残疾。

宝宝的健康自然是所有妈妈最牵挂的“大事”,但有不少妈妈会对早产宝宝的检查存在疑惑,特别是“眼底筛查”。

大部分人认为这只是项单纯的“视力检查”,其实它的作用可大了——

因为这不是单纯检查宝宝是否看得见,而是检查宝宝的眼睛里面有没有问题。

事实上,新生儿家族性渗出性视网膜病变只是儿童致盲眼病中的一种,除此之外,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母细胞瘤等新生儿眼底疾病都会导致孩子视力损伤,甚至致盲。

由于儿童早期的眼底疾病很难从外观上辨别出来,加上儿童不懂得描述,很多致盲眼病往往到了晚期才被发现,治疗都为时已晚。

除此之外,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患儿的最佳手术时间在出生后的1-2个月内,早治疗多数情况下能挽回孩子的视力,但往往很多孩子到了四五个月,父母还未发现其视物异常,白白错过治疗时间,造成孩子终身弱视。

早产儿出生时,眼底(视网膜)血管没有完全发育到视网膜周边,所以早产宝宝们的视网膜是不成熟的。

出生后,在各种因素影响下,容易发生视网膜血管发育异常、出血,甚至最终导致视网膜脱离失明的情况。

因为是在眼底的病变,外观上看不出来,家长也容易疏忽,因此筛查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儿可以保持比较好的视力。一旦错过治疗时期,即使后期进行手术,患儿也很难复明。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简称“ROP”,是目前儿童盲的首要原因。顾名思义,此病主要见于早产儿,也可见于足月低体重儿,尤其是有长期或高浓度吸氧病史的儿童。此病发生率占早产儿的12.74%,一旦出现,可以快速进展,导致失明,治疗的窗口期窄。“ROP”由于其致盲性、高发病率、可筛查、可治疗的特点,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需要进行筛查的新生儿视网膜疾病,我们国家当然也紧跟步伐,“早产儿眼底筛查”这项工作便由此产生。而且,筛查完后,结果如何还得向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汇报。

事实上,除了早产儿可以患“ROP”之外,所有的新生儿都有可能出现很多其他的眼底疾病,有致盲性的,也有非致盲性的。例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婴幼儿最常见的眼内恶性肿瘤,可致盲、致命)、Coats病、永存性原始玻璃体增生症、家族性渗出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新生儿眼底出血(发生率高达28.8%)等。所以,医疗条件较好的地区,眼底疾病筛查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全部新生儿。由此产生的概念,称“新生儿眼底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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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介绍的,是各种各样的新生儿眼底疾病,但是,难道新生儿所患的疾病仅限于眼底吗?当然不可能!新生儿能出现的眼病五花八门,眼皮可出现“上睑下垂”、“先天小睑裂综合征”,角膜可出现“先天性角膜白斑”、“角膜皮样囊肿”,其他的“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等也常常可见,有些疾病一旦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将导致视力低下或盲,留下终身遗憾。下图为先天性白内障。

七类眼病高危患儿一定要做好眼底筛查

由于新生儿在做眼底筛查的过程中时常会哭闹,很多家长甚至怀疑检查是否会对宝宝的眼睛造成伤害。

对此,熊永强解释说,眼底筛查需要用到眼睑撑开器撑开眼睑,宝宝会感觉不适,所以才会哭闹,这个检查本身是没有副作用的。

新生儿眼底筛查的最佳时间是在孩子刚出生的28天内,费用在-元之间,家长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检查。

但有七类眼病高危患儿,卫生部妇幼司在年时建议一定要做好眼底筛查,分别是:

①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②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③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④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⑤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⑥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⑦出生体重<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

综上所述,“新生儿眼病筛查”才是最为广泛的筛查,可以把所有的新生儿眼病都进行普筛。但是,由于需要耗费的医疗资源巨大,有些疾病目前尚没有达到普筛条件,国家还没有全面推广,国际上也没有形成共识。

尽管如此,新生儿仍然需要在出生后1个月内进行首次眼底筛查,尤其是早产儿,以及具有高危因素的,需要尽早筛查、定期筛查,直到视网膜血管发育完全为止。3岁之后的儿童,还需要加上视力检查、验光检查、眼位检查等,以全面评估儿童的视功能发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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