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开
-05-:27 浙江新闻客户端见习记者钱赟珩5月24日上午10点,海宁人民检察院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海宁市检察院举行。海宁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老师及学生代表到场参加。双方代表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这代表着检校双方将在师资互聘、人才培养、挂职锻炼、学术论坛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市检察院将指派资深检察官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指导老师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开设实践课程、讲座,每年接纳学生开展专业集中实习、实践;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将选聘优秀教师参与检察机关普法宣讲,组织学生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及帮教工作,与检察机关共享教学科研成果。双方将互相提供挂职锻炼工作岗位,共同探索高素质应用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培养新模式。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斌表示,本次检校合作对提高检察院人员总体素质有着重大的意义。依托于东方学院丰富的学识资源,给检察院注入新动力,有利于破除检察院当前对民事、行政、商业等领域理论知识的缺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副院长王记清告诉记者,东方学院设立了嘉兴市唯一一个社会工作专业。与检察院的合作促进了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融合,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学生。现在只是合作的第一步,后续双方将持续性地深化各方面的合作交流。据悉,检校共建后的第一个活动是海宁市未成人保护例会,届时检察院将邀请东方学院社工系的同学参加。未来,双方还将共同举办“海宁法治论坛”,致力打造海宁法治联盟。检校共建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高校各自优势,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有利于加强检校双方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方面的良性互动,切实实现检察工作和法学教育的合作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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